不在这里灌水了,谢谢回复。但论坛这件事是没统一标准的,所以需要解释说明。另外,请调解员4仔细阅读版规。原文是明确表示购买意向。要了只是括号内的表现形式。我理解喊买了,收了等明确表示购买意向的是具有同等效力的。
需要说明的是我个人认为“非KO”是论坛交易的必要条件,不是附加条件。
对于版规的解释在管理人员,所以我接受这种解释,为了避免这样的解释重复发生,所以希望保留做参考。
反正我理解,只要喊要有任何卖家没明确的事情,卖家没确认前就没有优先效力。面交,自取,走支付宝,走商城等只要卖家没说,就算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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