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出售贴中,允许卖家设置优先权,但仅限于“全要优先”,“同城优先(本地优先)”两种,不得出现“xx人优先”、“多要优先”的情况。
不得出现“同城全要优先”或者“全要同城优先”的组合式优先方式,对做如此设置的优先权,仅取排列在第一位的词语表示的优先权为有效(例如 “全要本地优先” 一词中,取“全要”为有效优先权,而后面的“本地”优先权失效)
。
在“同城(本地)优先”条件下,如果非该区域买方能联系所要求区域的朋友做中间人代为取货,按照排队制度获得的购买权同样有效,但必须在“要了”的回帖同时予以明确说明。仅回复“要了”却未同时注明可联系第三人代为交易的,该“要了”的效力不能对抗本地买家。 但可以再次回复补充说明可找人代为交易。并以该补充的时间为喊要的时间。
“ 同城(本地)优先”允许设置“同城(本地)自取优先”或“同城(本地)面交优先”。对此特殊条件的规定与上述第5条相关内容相同。
允许用户设置有生效先后顺序的“优先条件”。即用户可以设定第一种优先条件,同时声明,如该优先条件得不到满足,适用第二种优先条件。 未明确说明两种以上优先权的先后顺序的,以排列顺序为生效顺序。
1)同城,系指与所卖物品所在地相同的城市及其相关辖区。
2)优先权必须由卖方在发帖的同时予以说明。
3)不同种类(组)的物品在同一帖子中出售的,允许由卖方设定所有物品“全要优先”或者同类(组)物品“全要优先”。
4)优先权的有效时间在发帖同时由卖方公开设定注明,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如不注明则默认为12小时。用户设定两项有先后生效顺序的优先权的,第一优先权的默认有效时间为12小时,12小时后无满足第一优先权的回复的,则第二优先权生效,时间同样为默认12小时。 5)优先权有效期间内最先符合优先条件的确定购买者具有交易优先权;优先权期间已过后,按照正常排队制度确定优先权。
允许委托符合“同城(本地)优先”的第三人代为交易,但必须在“要了”的回帖同时予以明确说明。
6)标注了全要优先权条件的帖子,卖方在优先权有效期内不得与任何单独要下其中一件或多件(不是全部)物品的用户交易。
7)在优先权有效期内,如卖方与不符合优先条件的用户确定交易但未发货(包括已经收到对方款项),该交易ACTOYS视为无效,卖方应当与最先符合优先权条件的用户完成交易,享有优先权的用户有权要求卖方继续该交易或发起投诉;
如卖方在优先权有效期间未满时已经与不符合优先权条件的用户完成了交易(即已发货),享有优先权的用户有权选择如下方式解决:a.取消交易,发起投诉(如卖方能够提供出发货单则将认定卖方违规而非欺诈,如卖方提供不出发货单据将视为卖方有意不出售货物将予以严惩);b.取消交易,不追究卖方责任;c.继续要下除已经出售的物品外的其他标的物,在此情况下当事方均不构成违规。